行政通知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的通报

作者:鞍山市 点击次数:169 发布时间:2019-11-12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的通报

各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现就2019年各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19年11月5日,根据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8-2020)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数据信息显示,全省88个县(市、区)使用补贴资金47877.97万元,资金使用比例52.26%;结算资金265.4万元,资金结算比例0.29%。总体上全省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进度缓慢,亟需解决相关问题,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确保今年政策目标如期实现。

二、各市情况

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表现好的市依次是鞍山市、抚顺市、锦州市;表现较好的市依次是盘锦市、铁岭市、辽阳市、朝阳市、营口市;表现较差的市依次是葫芦岛市、本溪市;表现差的市依次是丹东市、阜新市、沈阳市。

三、各县(市、区)情况

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表现好的县(市、区)是沈阳辽中区;鞍山海城市、岫岩县、经济开发区、台安县;抚顺新抚区、新宾县、东州区、开发区、清原县、顺城区、望花区;本溪高新区、溪湖区;锦州黑山县、松山新区、北宁市;营口鲅鱼圈区;辽阳文圣区、辽阳县;盘锦兴隆台区;铁岭昌图县;朝阳建平县、北票市、双塔区;表现差(未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的县(市、区)是沈阳新民市;鞍山铁东区、铁西区、高新区、千山风景区;本溪明山区、南芬区;丹东元宝区、振兴区、高新区;营口站前区;辽阳白塔区。

四、有关要求

一是表现好和较好的市要继续努力推进,抓紧结算资金,确保年底前完成补贴各项工作;表现较差和差的市要高度重视,立查立改,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快补贴申请受理,积极推进资金使用、结算工作。

二是各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为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重要指标,是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年底前未完成补贴工作任务的市、县(市、区)将核减部分补贴资金指标,调整到表现好且有需求的市、县(市、区)。

三是年底前,对于表现较差和差的市、县(市、区),省农业农村厅将印发通报并抄送各级政府组织整改,确保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地落实,保证政策实施效果。

四是各市要加大宣传、使用手机APP申请补贴力度,加快推进资金使用、兑付进度;要充分发挥县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做好机具核实和档案管理工作;要加大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调查处理。要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加强人员培训,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力度。

特此通报。


附件辽宁省2019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表.xls

20191108134723_4228.xls